转发: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区建筑工地、水电气行业公共服务场所以及商务楼宇等重点场所贯彻落实自治区疫情防控“十严格”措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区建筑工地、水电气行业公共服务场所以及商务楼宇等重点场所贯彻落实自治区疫情防控“十严格”措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桂建管〔2020〕7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政局、园林局、城管局(委)、交通局、水利局、供电局,玉林市国资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水利厅、通信管理局,民航广西监管局,南方能源监管局广西业务办,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建工集团,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按照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做好自治区疫情防控工作重点场所“十严格”有关工作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0〕49号)和2020年2月17日自治区政府常务副主席秦如培同志在研究部署“十严格”有关工作会议上的指示精神,切实做好全区建筑工地、水电气公共服务场所以及商务楼宇等重点场所贯彻落实相应疫情防控“十严格”措施,我厅制定了《全区建筑工地、水电气行业公共服务场所以及商务楼宇等重点场所贯彻落实自治区疫情防控“十严格”措施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2月19日
全区建筑工地、水电气行业公共服务场所以及商务楼宇等重点场所贯彻落实自治区疫情防控“十严格”措施工作方案.doc